(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锦)“怎样能用这种方法宣扬?这种仿照行政处罚单款式的广告,让我们觉得特别恶感。”近来,市民于先生就拿到了一张这样的“违法泊车奉告单”,“我按规则泊车车上也被贴了张‘罚单’,仔细看竟然是一家按摩店的广告单。”
于先生介绍,上周日早上,他像平常相同预备开车去上班,还未走到车旁,就远远地瞥见副驾驶室的玻璃窗上贴着一张酷似“违法泊车奉告单”的白纸。怎样车停在划设的泊车位内,也开了罚单?于先生走近扯下白纸一看,才发现是虚惊一场,本来这竟是一家按摩店仿照交警“违法泊车奉告单”制造的广告单。
“传神的广告着实把我吓了一跳。”于先生说,这‘罚单’从远处看跟交警开出的相同,白纸黑字的让人看了心惊。于先生随即前后打量了一下其他停在邻近的车子,相同也被贴了“罚单”,这些“罚单”广告巨细与违停通知单相同,内容则是以违停贴条相似的言语进行广告推介。
这种山寨版的“违停罚单”是否触及嫌疑违反法令?湖南人和人(湘潭)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彩虹表明,商家仿照的假“罚单”没有假造交警部分的公章,也没有罚款收入,所以不触及刑法中的“假造、变造、生意国家机关公函、证件、印章罪”。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赞同或许恳求,不得向其住所、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,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法向其发送广告。有违相关状况的,由有关部分责令中止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,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“市民若是被此类废物广告打扰,或许发现虚伪违法广告,都可以向商场监督管理等有关法律部分告发。”陈彩虹说。